《专利权共有协议》是规范两个或多个实体之间关于专利使用权的重要法律文件,通常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转让和使用条款。以下是对协议中关键知识点的详细解析:
1. **专利权共有**:专利权共有指的是两个或多个主体共同拥有一个或多个专利的所有权。在本协议中,允许人和被允许人共同拥有某些专利,共享权利和义务。
2. **合同主体**:允许人是拥有专利权的一方,可能是公司、研究机构或其他产权持有者。被允许人则是被授予使用这些专利权的另一方,通常是为特定目的(如核心业务)使用专利技术的实体。
3. **重组背景**:协议中提到的重组可能涉及到公司的资产调整,这可能导致专利权的重组和转移。
4. **专利分类**:协议将专利分为四类:(1) 无偿应用的自有专利,(2) 有偿应用的自有专利,(3) 共有专利,(4) 允许专有。每种类型的专利都有不同的使用和付费条件。
5. **允许方式**:(a) 无偿应用的专利和允许专有,被允许人可免费使用;(b) 有偿应用的专利需支付费用;(c) 共有专利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批准,可能无偿或有偿使用;(d) 对于非附件列出的专利,使用是非排他性的。
6. **期限与终止**:被允许人可应用专利直至专利期满或双方同意的终止日期,但这不影响其他未到期专利的使用。
7. **专利材料提交与服务**:允许人有义务提供专利材料并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以确保专利的有效实施。
8. **掩护费用**:对于无偿应用的专利,被允许人需承担维持专利有效性的费用,但不需支付已停止使用的专利的费用。
9. **双方权利与任务**:允许人有权在自身领域使用专利,有权获得改良后的应用权和奖励,同时有义务遵守转让规则;被允许人有使用专利的权利,但需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保持专利有效性的责任。
10. **排他性应用**:对于附件列出的专利,被允许人的应用是排他的,除非允许人提前通知并得到30天无异议期后转让给第三方。
11. **法律依据**:整个协议遵循中国法律,尤其是知识产权相关法规,确保所有操作合法合规。
通过这个协议,双方明确了专利权的分配、使用方式、费用支付、期限、后续服务以及双方的责任,保障了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避免了潜在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