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服务输配电价调整监管机制】
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之一是输配电价的调整与监管,这直接影响到电力市场的公平性和效率。2015年发布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改革的启动,旨在逐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简化定价机制,确保电网企业在市场中的中立地位。过去几年,我国的输配电价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覆盖了32个省级电网、5个地区电网和31个地区间电力运输项目,降低了输配电成本,释放了改革红利。
然而,当前输配电价机制仍面临一些问题。电价核算的精确度有限,价格结构不合理。由于电网结构复杂,部分输电网络的功能定位不清,可能导致输电费用分配不均,产生争议。现行机制未能充分考虑地理差异、电源利用程度等因素,不利于远距离、大规模送电电厂的成本分担,也不利于价格信号的准确传递,可能导致发电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和价格扭曲。
隐形交叉补贴问题广泛存在,降低了社会福利。交叉补贴体现在不同用户类别、电压等级、区域和负荷特性之间,部分补贴源于政府对公共服务的保障,但另一部分则是定价机制结构不完善的结果。例如,高电压等级用户补贴低电压等级用户,负荷率高的用户补贴负荷率低的用户,这些都造成了用户之间的不平等。
针对以上问题,输电价格机制应进行改进。初期,可以采用邮票法来核准独立配电价格,同时逐步引入节点电价,以明确交叉补贴问题。长远来看,应逐渐过渡到每节点边际电价和印花税法,实现输配电价的精细化管理。
在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非监管业务的拓展也至关重要。企业应利用自身在电力产业链的优势,强化资源协同,发展多元化投资,开拓新兴市场,打破传统思维,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通过深化产融结合,利用“电益链”金融服务平台,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提升市场化业务的发展能力。
例如,上海公司可以整合各子公司的优势资源,联合相关企业,共同参与电力设计、招标等环节,发挥技术优势,推动内部协同,打造新的效益增长点。这样的协同不仅能够优化资源配置,还能通过外部产业协同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