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保险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化解信息安全风险,确保业务的正常运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制定完善的信息安全策略,明确信息安全的保护对象、保护范围、保护级别和
责任人。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防范黑客、病毒等络攻击,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