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 、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
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做到明明白白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省和县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没有巧
立收费项目、搭车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每学期,学校在组织学
生入学报名时,都通过公开的形式,将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等内容在醒目处张贴,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与
社会的监督,提高入学收费的透明度,做到让学生明明白白交费,高
高兴兴上学。学校收取的高中学费、 初高中信息技术教育费、 住宿费、
择校费等一律统一使用《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进行收费 ; 课
本费、作业本费等采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代收费”进行收费。并
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收费管理, 所收款项及时上缴县财政专
户,不挪作他用,不坐支,不设立小金库。
三、实际阳光操作, 把”两免一补”资金及时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学
生手中
20xx 年,财政共三次拨给我校贫困寄宿生补贴 25200 元,XX年 4
月拨给 48000 元。为了杜绝”两免一补”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弄虚作假
及暗箱操作现象, 让”两免一补”资金真正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 学
校领导小组就发放的对象,发放的人数金额、形式等做出了规定。制
定《乐东中学家庭贫困学生补助发放规定》 ,采用学生申请、学校调
查摸底、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对比,领导小组讨论确认等办法,确定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