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
普通高等学校应建立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各级、各岗位都有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这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以及危险品管理人员。学校需定期进行台帐检查,以评估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如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的召开频率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需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消防工作经费预算、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消防工作档案以及备案审查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应得到有效实施,例如消防工作年度计划的制定、经费投入的记录、责任考核的执行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反应机制的建立。
【消防工作机构】
学校应设立或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并依法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如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通过台帐检查和实地抽查,确保这些机构的设立文件、专职管理员的配备以及机构的履职情况符合要求,如对校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监督、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危险品管理等。
【安全管理重点单位(部位)】
学校应将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等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有效。同时,这些重点单位应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如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应急灭火和疏散预案的演练。
【活动消防安全管理】
对于校内举办的大型活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符合标准,并制定应急预案。活动前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活动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得以执行。
【消防设施与器材】
学校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此外,还需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保证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和应急照明设施的有效性,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人员。
普通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涉及多方面的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设施维护和活动管理,旨在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消防安全防护体系,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