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扩股项目操作规则"
本资源摘要信息是关于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扩股项目操作规则的详细解释。该规则旨在规范企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内进行的增资扩股行为,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
第一部分:总则
本规则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增资扩股行为,其他类型企业的增资扩股行为参照本规则执行,但不包括非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行为。
第二部分:增资扩股流程
企业实施增资扩股,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上报批准、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相关程序后,向北交所提出信息发布申请,由北交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
第三部分:信息发布
融资方申请信息发布,应向北交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增资扩股信息发布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内部决策文件、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等。北交所在收到申请材料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规性审核。
第四部分:投资者资格
意向投资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也适用于意向投资方。
第五部分:信息披露
信息发布内容以《企业增资扩股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为主,一般包括企业简况、主要财务指标和资产评估情况、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重要信息披露、融资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保证金设置等。
第六部分:信息发布期
信息发布期由融资方确定,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应当在北交所网站和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公开发布,广泛征集意向投资方。
第七部分:投资申请
意向投资方应在信息发布期内向北交所提出投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第八部分:投资者责任
意向投资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受托经纪会员应对意向投资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核实。
第九部分:其他规定
融资方不得在信息发布期间擅自变更或取消信息发布内容。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取消所发布信息的,应出具有权批准机构的批准文件。北交所在原信息发布渠道上进行公告,公告日为起算日。
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扩股项目操作规则旨在规范企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内进行的增资扩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该规则对增资扩股流程、信息发布、投资者资格、信息披露、信息发布期、投资申请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企业的增资扩股行为合法、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