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与防灾减灾】
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环境变化过程中,由自然力量引发并给人类生命和财产带来损失的现象、过程和后果。它们具有广泛性、突发性、频发性、群发性和破坏性的特点。自然灾害根据发生领域可以分为大气圈灾害、岩石圈灾害、水圈灾害和生物圈灾害。
1. 大气圈灾害主要包括热带气旋、台风、飓风、龙卷风、暴雨、干旱、冰雹、寒潮和霜冻等,这些灾害通常由大气环流和气候条件变化引起。
2. 岩石圈灾害涉及火山、地震、山崩、滑坡、泥石流和水土流失等,这些灾害通常由内外力地质作用产生,例如板块运动和地壳应力变化。
3. 水圈灾害包括洪涝、风暴潮、海啸、海面上升、海水入侵,以及由厄尔尼诺现象等气候异常引发的灾害。
4. 生物圈灾害,如病虫害、鼠害等,是由于生态系统失调导致的生物灾害。
全球存在两大灾害带:
1. 环太平洋灾害带,是地球上地震火山活动最活跃的地区,地震和火山频繁,同时由于其地理位置,容易遭受热带风暴、海啸等灾害,加上经济发达和人口集中,人为灾害也较为严重。
2. 北半球中纬度环球灾害带,该区域地质构造复杂,气候多变,容易发生地质和气象灾害,且人口和经济活动密集,人为灾害同样突出。
地质灾害,如地震、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是由地球岩石圈内部或表面的各种力量作用引发的灾害。地震的危害包括建筑物倒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可能伴生的次生灾害。预防地震的措施包括地震监测与预报、增强防灾意识和购买保险。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主要发生在山区,由地质结构不稳定、降雨等因素触发,对基础设施和人类居住区构成威胁。
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是环境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黄土高原和南方低山丘陵地区的水土流失主要由土质疏松、植被稀少、降雨冲刷等因素导致。防治措施包括合理利用土地、扩大林草覆盖、改善植被管理和控制人口增长。荒漠化在中国西北、华北北部和东北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尤为严重,原因是气候变化、人类活动如过度放牧、开垦和不合理用水。治理荒漠化需立法保护、控制载畜量、植树造林和合理规划。
气象、气候灾害如洪涝,主要发生在我国东部季风区,特别是东北、黄河、长江中下游、淮河和珠江流域。洪涝通常由季风气候的降雨集中和持续时间长引起,防治措施包括改善水利设施、洪水预警系统和水资源管理。
总结起来,防灾减灾工作涉及对自然灾害的科学研究、风险评估、预警系统建立、灾害应对策略和灾后恢复,旨在减轻灾害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