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煤渣)处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锅炉产生的煤渣由乙方承包处理, 为明确
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锅炉产生的煤渣由乙方承包用于制砖添加辅料用,无特
殊情况甲方不得处理给其它方。
2、乙方及时将煤渣运出,不得积压,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存放所
用地方。
3、乙方煤渣不得用做他用,不得影响环境,运输当中不得散撒。
4、乙方每月及时结算承包费用,不得拖欠( 20 元/立方)。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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