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是环保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了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和处置方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固体废物定义为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失去原有价值或被丢弃的固态、半固态和气态物质。这一定义涵盖了广泛的一系列废物类型。
固体废物处理是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手段改变废物的形态,以便于运输、储存、再利用和最终处置。这一过程旨在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并可能包括压缩、破碎、分拣、焚烧、生物降解等多种技术。固体废物处置则是针对无法再利用或回收的废物,通过将其安置在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或场所,实现与生物圈的隔离,以防止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长期危害。
城市生活垃圾是城市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物,包括家庭、商业和公共服务活动产生的废物。危险废物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废物,因其含有高度持久性的元素、化学品或化合物,具有即时或潜在的环境和健康风险,例如重金属、有害化学物质等。这些废物的管理受到国际公约的约束,如《巴塞尔公约》,该公约旨在防止危险废物的跨境转移,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
固体废物的处理遵循“三化”原则,即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确保废物处理后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如通过焚烧、稳定化等手段。减量化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废物产生量。资源化则是从废物中回收有价值的物质和能源,如金属回收、生物质能源的利用。
污染控制策略包括改进生产工艺以减少废物生成,发展循环利用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以及对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处置。这涉及到清洁生产、废物分类、再利用系统和安全填埋等措施。
固体废物的二重性体现在其既是废物也是潜在资源,既是多种污染物的终端状态也是源头,具有较大的存储空间需求和较小的扩散能力,以及潜在的长期环境影响。因此,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不仅是一个环境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和社会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