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窑炉系统安全技术规
1 围
本规规定了燃气窑炉系统中窑炉安全结构、气瓶、瓶组间、气化器、气化间、燃气管道与
其配套的附属设备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那么。
本规适用于市辖区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的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其容积大于1
m3,用于瓷制品烧成、烤彩、瓷化工原料煅烧的梭式窑、隧道窑、辊道窑、等各式工业
用燃气窑炉系统。
2 规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规。
GB/T 1226-1984 一般压力表
GB/T 3091-1993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GB 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
GB/T 8163-1999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 8334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12241 安全阀一般要求
GB/T 12771-1991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 14976-1994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 50207 建筑设计防火规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
3 燃气窑炉安全结构
3.1 燃气窑炉顶面应采用标准拱或倾斜拱。
注:标准拱的拱高为1/3~1/7窑宽度;倾斜拱的拱高为1/8~1/10 窑宽度。
DB445100 2-2004
3.2 燃气窑炉的炉墙外侧应安装拱脚横梁和立柱。双侧间立柱上面应有拉杆连接,下面
应埋入地面 20 cm 以上深度,或以其它形式结实固定于地面。
3.3 拉杆的拉应力应大于或等于拱的横向推力。拱脚横梁、立柱的截面模数应大于或等于
其弯曲力矩。
3.3.1 拱的横向推力按式⑴计算
式中:
F──拱的横向推力,单位为牛顿〔N〕;
K──温度系数,根据使用的最高温度,在表1中选取;
Z──窑炉双侧两立柱间截面至相邻双侧两立柱间截面的拱层质量,单位为千克〔kg〕;
a──拱弧度相向的拱心角,单位为弧度〔rad〕。
1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