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关于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PPP项目(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由委托人##高新环保科技##和监理人##市赣天建设监理造价##共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同内容涉及工程的详细情况、词语限定、合同组成、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酬金、期限、双方承诺以及合同订立的细节。
1.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未具体说明
- 工程地点:高新区
- 工程规模:调度中心为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室外配套道路、管网、园林绿化、钢结构车棚约545平方米。还包括10座垃圾转运站,其中7座30吨转运站,每座约200平方米,3座50吨转运站,每座约270平方米。
-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604万元
2. 合同构成文件:
- 协议书
- 委托书
- 询价文件
- 专用条件
- 通用条件
-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3. 监理期限:自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6月30日
4.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号:未提供
5. 签约酬金:总计14.8万元,包括监理酬金和相关服务酬金
6. 双方承诺:监理人承诺提供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委托人承诺派遣相应人员,提供所需资源并按约定支付酬金。
合同的通用条件部分进一步定义了工程、委托人、监理人、承包人等术语,并详细解释了监理服务的定义、相关服务、正常工作、附加工作等概念,以及酬金的计算方式。此外,合同还规定了书面形式的定义,以及“天”和“月”的时间计算方式。
这份合同的目的是确保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PPP项目的顺利进行,通过监理人的专业服务,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的控制,同时管理合同、信息,协调各方关系,并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