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公司注册资金 200 万元以上,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公司通过 ISO9000 认证。
2.2 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单
位公章,供留存,原件备查)。
3.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单位不承担
任何费用。
4.专利说明
4.1 中标人应保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
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
用和后果,并赔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用户的损失。
4.2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
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用户的所有损失,且**高速公路有
限责任公司和用户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5.投标报价
5.1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软件、硬件设备
采购、运输、安装、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
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5.2 本次招标的合同价采用固定价格方式。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以细目
总价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均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投标时,每个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包括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品牌,投标人提交可
调整的报价或多个品牌的投标文件将按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3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项目的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
5.3 招标人将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标底即最高限价,在开标前公布。投标人报价
超过招标人标底即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