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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
曾 嵘
据相关资料统计:截至201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
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42亿。估量2010年淘宝网的交易额就会
超过4,000亿元。可见,电子商务以“交易突破时空、交易虚拟
化、交易成本低、交易效率高、交易透亮化”的显著特点迅速深
入大众的生活已是不争的事实。电子商务的迅猛进展开拓了宽敞
的税源空间,但也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及税收征的手段产
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税收主权与税收协作,税收流失与强化征
管等矛盾日益突出,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成为了税务部门必须
解决的课题。
一、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重要性
(一)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是税收管辖权的需要。电子商
务呼应的信息化、国际化条件下的全球经济交易和进展模式,电
子商务条件的买卖双方往往突破了传统的国与国之间的界限,在
虚拟的平台实现经济的交易。加强对电子商务等新兴经济领域的
治理,不但表达了一国税收的治理水平,更要紧的是表达了税收
管辖对新经济领域的参与和操纵,是一种税收主权的表达。
(二)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是表达税收公平原则的需要。
与传统的商业模式相比,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受到了各国
税收政策优待的助力,但给予优待是一回事,规范和加强治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