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信息
化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关于铁路工地混凝土拌
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 号)要求,编
制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意见外,尚应符合国家和
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安质部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拌和站信息化分为总公司、xx 铁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
级管理平台,施工(监理)单位一级操作平台。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
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采集应用平台由施工单位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
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第五条 公司应制定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建立
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将拌和站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第六条 公司和监理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施工
单位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
工作。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 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
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更换时应经公司安质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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