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网络保密管理工作
为规范公司在信息系统管理及应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
秘密和公司秘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使用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即时通信等通信工具传输敏感信息(如:
系统账号密码、商业合同、机密文件等);
(二)在互联网网站、论坛、博客、微信等社交媒体发布国家秘密和
商业秘密;
(三)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四)使用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存储服务存储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五)在互联网各类网络传媒的制作和播放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
密。
二、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十项禁则
(一)禁止国密网及终端自行连接内网互联网等任何网络;
(二)禁止国密网及终端连接多功能一体机等非指定设备;
(三)禁止国密终端使用非涉密介质或随意下载涉密信息;
(四)禁止涉密机启用蓝牙红外或接用无线互联功能设备;
(五)禁止涉密机擅自安装各类软件或系统升级补丁程序;
(六)禁止将涉密机交由非指定单位进行检测维修及销毁;
(七)禁止自行处置涉密机改作非涉密机或丢弃借售捐赠;
(八)禁止在非涉密机及网络上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
(九)禁止在无安全保障设施处存放使用涉密便携计算机;
(十)禁止未经审批携带涉密便携机出入国境或公共场所。
因违反本通知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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