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
(试行)
2014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
函(2013)284 号〕,严格执行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强化
监控,推荐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其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试验室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应能实现试验数据自动采集、试验结果自
动计算及判定,具有提醒、分析、汇总、监控等功能,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检
测过程规范可控、检测结果可以追溯.
第三条:
信息化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化模式,即项目分部试验室客户端(简称客户端)、子
(分)公司/局项目经理部终端(简称二级终端)和局级终端(简称一级终端)。为
避免管理的重复,对设立局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局项目经理部负责下属试验室信息
化的二级管理.
第四条:
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
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信息化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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