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研究
【摘 要】 随着大数据及 5G 大环境时代的到来,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迎
来了巨大挑战,计算机软件加入著作权保护迫在眉睫。本文针对我国计算机软件的侵权现
状,总结我国目前在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对
于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一些对策,明确计算机软件作品表达的范围界定以及著作权侵权
判定标准,提倡多角度对软件不同部分进行保护等,以期对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法律
保护体系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 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 法律保护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现状
当前互联网发展的新时代下,各种软件引领信息技术革新,云计算技术在公共领域发
展势头迅猛,各新兴热点技术相互交叉融合,实现数据信息再度增值化,软件行业迎来了
新的机遇和挑战。也就是说,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成为行业有序
发展的重要前提。计算机软件不同于一般传统意义上的作品,其开发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
人力研发成本,且对于其他作品而言,计算机软件非常容易被非法复制,被侵权的成本代
价极低,所以计算机程序的保护并不完全适用于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以及不正当竞
法等,并且传统的著作权法等对于新兴的软件产业的保护措施也显示出一定的滞后性。所
以,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需亟待解决。
根据最新报告数据[1]显示,2019 年我国软件登记数量再创新高,且同比增长已超过
30%。目前,我国在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方面,逐步形成了以《著作权法》为主,辅
以《计算机软件软件条例》、《伯尔尼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与贸
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相配套的著作权法律保护体系。
二、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存在问题
(一)软件著作权的特殊性难以完全区分表达与思想
一般来说,在计算机软件完成开发后,该软件即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其在发布完
后,可能出现一些运行问题或有对软件功能上有新的需求,计算机软件很容易在原有基础
上继续开发或修改来发布新版本,所以软件有快速修改、迭代的特性,这是传统意义上的
作品所不具备的特性。基于该软件著作权的特性能授予他人,形成技术转让等,这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