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来,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每年增加的财政收入高达四千万贯,这使得北宋王朝有了雄厚的经济基础,能够应对各种内外危机。反观变法前,北宋财政捉襟见肘,频繁出现赤字,国库空虚。王安石变法通过一系列措施,如青苗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等,不仅增加了政府的税收,还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国家的经济实力。
然而,这些改革举措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完全达到预期效果。比如青苗法本意是缓解农民借贷高利贷的压力,但在执行中,有些地方官吏强行借贷,导致农民负担加重。农田水利法虽然促进了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但也存在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些弊端在变法的反对者口中,成了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例证。
另外,王安石变法中的募役法,旨在减轻农民的劳役负担,允许他们出钱免役,但这也触动了官僚地主阶层的利益,引发了激烈的反对声音。尽管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募役法在民间逐渐得到了认可,因为它确实减轻了普通民众的负担,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在王安石去世后,反对变法的势力重新掌权,废除了许多新法,导致国家财政收入锐减,民众生活压力增大。这从侧面反映出王安石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只是未能得到持续和完善。
北宋亡国并不能简单归咎于王安石及其变法。北宋的灭亡是多重因素综合的结果,包括政治腐败、军事无能、外部威胁等。王安石变法虽然在实施中有争议和问题,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善了民生,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然而,由于变革触及了既得利益集团,加上变法本身存在的缺陷,最终导致变法未能全面成功,但这并不意味着王安石及其变法是北宋灭亡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