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习作教学观是指教师对儿童进行写作教学时所持有的基本态度、原则和方法。该观念强调在儿童习作教学中应当关注儿童的情感发展、个性尊重以及自我探求。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让习作成为儿童表达自我、认识世界、认识自我、创造性表达的过程。
在习作教学中,教师应当重视儿童的内心世界,引导他们在写作过程中积极进行自我追问。例如,儿童在面对一个习作题目时,需要思考:我的观察是怎样的?我的发现是什么?我联想到了什么?这些思考过程帮助儿童在写作中发现自我、表达自我,从而使得习作成为儿童真实情感的自然流露。
教师在教学设计时,需要捕捉和创造符合儿童年龄特点的教学事件,比如组织春游活动、才艺竞赛等,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观察、交流,并将这些真实体验转化为习作内容。这样的教学不仅能让儿童体验到学习的乐趣,还能帮助他们形成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
在习作教学中,教师应遵循《语文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即“写作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创造性表达的过程”。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仅关注习作成品,而更应关注儿童习作的过程和方法。教师应当了解每个儿童的“前理解”,即儿童在写作前的知识储备、生活经验和情感态度,以便更好地指导儿童写作。
教师还应当尊重儿童的个性差异和天性,鼓励他们在习作中表达真实的感受,即使是那些带有负面情绪的内容,也应当被允许并得到适当的引导。如文中所举例子,教师发现一位男生在写“喜欢的教师”时未能动笔,了解后发现孩子是因为缺乏被喜欢的经历,教师便引导孩子以“我希望有这样一位老师”为题,表达了孩子对被爱和被理解的渴望。
此外,教师还应创设各种活动,如采访、才艺展示等,以此激发儿童的主动表达欲望。教师需要巧妙地引导,使儿童在活动中感受到习作的快乐,从而在习作中真实地反映自己的童年生活。
习作教学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提高儿童的写作技能,更重要的是让习作成为儿童自我建构的方式,即通过习作帮助儿童构建和认识自己的精神世界,促进其全面和谐发展。因此,教师在指导习作时,应当注重儿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习作成为儿童幸福童年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教师的角色是引导者和协助者,应当为儿童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让儿童能在习作中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