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中国针对建筑业专业人员的一项资格认证考试,旨在评估和确保建筑行业的专业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2012年的考试重点涵盖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多个方面。下面将详细解析试卷中的部分题目及其涉及的法律知识点:
1. 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这体现了诚信原则在建筑业中的重要性,以及对从业人员信用监管的要求。
2.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以宪法为核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 自然人甲授权乙进行证券投资,这属于委托代理,是基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的代理形式。
4. 工程承包合同的客体是建筑施工行为,即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建设活动。
5. 抵押权人未与抵押人达成协议时,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这是抵押权实现的一种方式。
6. 对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物权的基本内容。
7. 按照《建筑法》,如果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内申请延期,首次延期不超过3个月。
8. 不适合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可以采用直接发包,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9. 工程监理单位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是其工作特点,不得与被监理单位存在利益冲突。
10.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表明共同承担责任。
11. 在评标过程中,数字和文字表述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体现了合同解释的原则。
12.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这是对招标代理服务资质的分类。
13. 招投标活动中,若签订背离实质性内容的“阴阳合同”,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14.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免除安全责任的协议无效,并将对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处以罚款。
15. 此次事故导致5人死亡,属于较大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划分。
16.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任,这是对安全生产责任人的惩罚和限制。
以上题目反映了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对于法律法规知识的考察,包括合同法的实施、建筑市场的规范、安全生产责任、招标投标程序等重要内容,这些都是建筑业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