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旨在推动信息消费的扩大和升级,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本指南针对五个主要领域提出了具体示范内容: 1. **生活类信息消费**: - 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鼓励使用自媒体、短视频等新兴平台创作高质量数字内容,支持健康生活、疫情防护等内容的开发。 - 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提倡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推广C2M定制产品,并发展“无接触配送”模式,提升消费体验。 2. **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 - 医疗教育服务:利用人工智能、5G等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线上线下教育深度融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均等化。 - 数字惠民服务:通过数字化手段解决“数字鸿沟”,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和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服务。 3. **行业类信息消费**: -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支持农产品销售、消费助农的电商平台,发展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资源对接。 - 行业信息化服务:鼓励制造业、农业的数字化转型,支持公共服务领域实现智能化管理。 4. **新型信息产品消费**: - 智能防控创新产品:研发基于人工智能的防疫产品,如智能药箱、无人机等。 - 前沿科技信息产品:推动5G手机等终端消费,发展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消费电子产品的应用。 5. **信息消费支撑平台**: - 智慧城市治理与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AI等打造智能决策系统,提高城市治理效率。 - 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立体验中心,结合新技术展示信息消费新产品,提供体验和培训。 申报要求包括:申报主体需是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技术创新能力和良好社会责任感。项目需具备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有助于信息消费的健康发展。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一定数量的项目。 本指南的出台,意在通过示范项目的实施,优化供给,扩大信息消费的覆盖面,培育创新模式,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同时,它也为各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支持,有利于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信息消费领域,共同构建新型信息消费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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