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是中国为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管理,规范信息安全服务而制定的一项法规。该办法旨在确保等级测评行为的规范性,提高测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安全规范的原则。以下是该办法中涉及的主要知识点:
1. **等级测评工作定义**:等级测评机构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规定,参照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非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检测评估。
2. **等级测评机构**:这些机构是经审核推荐,从事等级测评和其他信息安全服务的合法机构,如信息安全咨询、应急响应、安全运维和安全监理等。
3. **管理责任**:国家和省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推荐和监管等级测评机构,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4. **申请成为等级测评机构的条件**:申请单位需为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有两年以上信息安全相关工作经验且无违法记录。此外,要求测评人员为中国公民,无犯罪记录,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5. **申请流程**: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工作情况、软硬件设施、管理制度等。通过初审后,相关人员需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测评师证书。评估机构随后进行能力评估,审核通过的机构将获得推荐证书。
6. **证书管理**:推荐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需申请复审。等级测评师需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证书和上岗证才能参与测评项目,离职时需签署保密承诺书并收回上岗证。
7. **测评机构职责**:测评机构应公正、独立地进行测评,依据标准出具报告,并对测评质量负责,同时定期对测评师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
8. **变更与监管**:测评机构的任何重大变更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给等保办,包括名称、地址、人员和负责人变更等。测评师证书、上岗证不得涂改、出借。
9. **测评项目执行**:测评项目不受地域和行业限制,项目合同签订及完成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等保办报告。
通过这些规定,中国旨在建立一个可靠的信息安全服务体系,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同时也确保测评机构的公正性和专业性。这一管理办法对于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