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概述】
这篇文档是关于重庆版定额解释说明的,主要涵盖了建筑行业的各种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金属结构工程、门窗、木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楼地面工程、基础工程、屋面工程、脚手架工程、装饰工程、砌筑工程以及其他工程。文档还详细阐述了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的费用计算标准,以及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定额解释】
1. 工程质量标准:定额基价是按照合格品的标准编制的,如果工程验收达到优良标准,需按相关规定办理优良工程费用。
2. 取费标准:不同所有制和地区的企业都需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3. 外加剂计算:非预拌混凝土中因设计和施工要求添加的外加剂(减水剂除外),按设计用量加上1%损耗,以1.77元/Kg计入定额基价,其余部分作为价差处理,相应调整水泥用量。
4. 周转性材料超运距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5. 泵送混凝土规定:使用混凝土输送泵或泵车时,若泵送混凝土量占总量40%以上,垂直运输费乘以0.95系数,否则不乘。
6. 建筑垃圾运输费:基价表不包含,发生时单独计算。
7. 环保费用:如因环保规定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8. 临时设施材料摊销量:临时设施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按每万元摊销量计算,包括钢材、木材、水泥和标准砖。
9. 总包责任制适用范围:少量特殊工程经总包方同意后可分包,总包单位收取5%的总包和配合费用,负责现场协调管理等工作。
10. 水电费用结算:由建设单位提供水、电,按表计量结算,未安装表则按基价直接费一定比例退还。
11. 平基土石方综合费:挖基础槽、坑满足一定条件时,按平基土石方取费。
12. 材料转运费:大量材料转运原则上按实计算,城区特殊情况可按工程基价直接费的1.2%包干。
13. 扩大包干费用:未包含的停工、窝工损失、材料供应不及时、成品保护费、材料代用等费用,可按基价直接费1.5%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4. 建筑物结构、层数不同的需分别计算,变形缝面积计入低跨。
15. 围护结构不包括栏杆、栏板。
16. 利用建筑物空间设置的层高超过2.2m的部分应计算建筑面积。
17. 各种楼梯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8. 挑廊、走廊、檐廊的定义,以及计算建筑面积的条件。
19. 三面利用建筑物围护结构的雨棚不计入建筑面积。
20. 挑出墙外的楼梯休息平台按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1. 玻璃幕墙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到主体结构外边线。
22. 利用挡土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式。
【总结】
这份文档详细规定了在重庆地区执行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如何根据定额计算各项费用和建筑面积。它对不同类型的工程提供了明确的计算规则,确保了施工过程中的费用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对于建筑面积的计算,也有明确的界定,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市场的操作。这些规定对于建筑行业的参与者,包括业主、承包商、设计师和监理等,都是至关重要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