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合作协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件,通常用于规范两个或多个参与装饰工程项目的合作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这个案例中,甲方是港赢装饰工程,乙方是市美星装饰设计分公司,他们共同合作承建协信集团在某市的房地产房屋室内装修工程。
1. **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 工程名称:未具体给出,但指的是“装修工程”。
- 发包人:协信控股集团城市建设开展。
- 工程地点:未明确,只提到在某市。
- 装修工期:未提供具体天数。
- 工程造价:中标价为特定数额,最终以甲方与协信集团的结算书为准。
- 承包范围:基于甲方与协信集团签订的《项目装修工程合同》。
2. **合作原则**:
-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同管理,并成立了项目部和专用账户,由乙方提供500万启动资金,甲方负责管理账户,保证资金需求。如果出现资金缺口,由甲方负责筹措。
- 投标费用、保证金及10%工程款用于向协信集团购房的款项由甲方单独承担。
3. **投资款管理与利润分配**:
- 专用账户设在甲方名下的农业银行,所有工程相关的款项需汇入此账户,双方不得擅自变动。
-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定金和剩余投资款,否则将支付违约金。
- 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利润在扣除成本和税费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初期甲方60%,乙方40%。若项目亏损,甲方自愿全额承担,但非施工原因导致的亏损除外。
- 从第二个项目开始,甲乙双方的利润分配调整为甲方55%,乙方45%。
- 税金从利润中扣除,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 利润分配在结算完成后10日内进行,如有争议,可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解决。
这份合作协议书旨在确保双方在装饰工程合作中的权益,详细规定了合作的各个方面,包括资金投入、工程管理、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在实际操作中,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以保障各自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