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 件 开 发 合 同
甲方: 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
乙方: ***
一、总 则
1.本合同书旨在明确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项目管理系统》项目合作期间,双方的权
利、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事务。
2.本合同书及全部附件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字(盖章)生效(并加盖骑缝章以示完整)。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指描述本合同中 项目管理系统 相关的文件。
2.“可交文件”指 项目管理系统 中需要乙方交付的相关文件,包括程序文件、源
代码(编译前)、数据库文件、操作手册等。
3.“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
4.“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
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5.“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
顺延的日期。
三、开发软件描述
1.本软件是甲方为实现 项目管理,包括的人员管理、进度管理、任务管理等,而委托
乙方开发的软件。
2.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 项目管理系统 (系统名称);
3.软件开发的目标: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 项目管理 的要求,应达到
正确性、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 的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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