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万事兴
——婚姻家庭伦理道德浅论
一、婚姻和家庭的概念
日常生活中,常常会把婚姻和家庭并提,但是,这里首先要指出的是:有了婚姻,不一
定有家庭。
婚姻: 社会学把婚姻定义为社会认可的配偶约定, 在一夫一妻制的条件下, 指的就是一
男一女之间的性行为和经济合作。
家庭: 通常被理解为一种社会组织单元, 单元中的成员主要来自血亲关系或由婚姻构成
的非血亲关系或模拟血亲关系。传统的家庭通常包括了夫妇、父母(或其他长辈)、已婚或
未婚子女、 已婚或未婚的兄弟姐妹。 而现在的家庭,通常还是包括了血亲关系,但也有不包
括任何血亲关系的,譬如一对同性恋领养一个孩子,在美国,这已经不是个别案例了。
家庭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 其基本特征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 以血缘关系
为纽带,并为法律和道德所承认。
二、婚姻家庭道德的伦理价值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 只有当人类的两性关系被纳入婚姻家庭的轨道以后, 人类的
性爱和生命活动才真正摆脱了纯属自然行为的本能时期,进入一个受到自身及社会约束的伦
理阶段。它规范着人们的正常繁衍。人类婚姻家庭观念的进步, 标志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
1、 和谐幸福的价值
在现代社会, 家庭不一定是生产单位, 或者说不单纯是生产单位, 它更重要的是家庭成
员休养生息的场所。 虽然在农村或城市手工业、商业等领域中, 家庭仍然是生产或经营单位,
但这种角色正渐趋减弱。 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将逐渐使家庭退出生产领域,而且,由于紧
张多变的生活节奏, 复杂尖锐的人际关系, 使得家庭作为一个避风港、 安乐窝的价值更为突
出, 以使疲惫的身体有个喘息的地方, 精神有个栖息的场所。 和谐幸福的家庭为家庭成员从
事社会活动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家庭和谐幸福使人的精力体力得到休息和恢复,乃至提高,
从而使人以更大的创造热情和力量投入到工作中去。 家门不幸, 家庭不和, 必然影响人们的
工作和学习。现代社会中,离婚率增高, 婚外恋情增多, 造成了婚姻危机和家庭矛盾以及一
些社会问题, 从反面说明了家庭和谐幸福的价值所在。 家庭和谐幸福的基础是爱情、 亲情和
义务的统一,只讲义务, 没有爱情和亲情就可能只和谐而不幸福, 或根本不会和谐幸福;反
之,如若只有所谓的爱情和亲情,不讲义务就会使情分流于空谈。
2、 教育人格的价值
家庭承担着婚姻双方的格再造和培养下一代合格公民的重任。婚姻双方最初的家庭关
系, 双方的人格相互影响, 相互促进既是自身人格自我教育的新阶段, 又是对子女人教育的
起点。 传统社会中, 婚姻家庭关系中片面调女性对男性的绝对服从, 晚辈对长辈的绝对服从
女性和晚辈是没有独立人格和个性的。 而在今天婚姻家庭关系中男女平等, 长幼平等, 每个
人都有己独立的人格,丈夫也可以服从妻子, 长辈也可以从晚辈。 这种服从是对知识、 能力
和品德的信服, 不是对夫权和父权、 年龄和资历的服从。 男女双方长幼之间相互影响, 相互
促进,形成了新的开放的主的“家风”和“家法”,彼此承担教育人的责任。家庭要为社会
输送一代新的合格的公民,它是引导人走上社会的桥梁,儿童社会化首先是在家庭中行的。
虽然学校教育占有重要的地位, 但由于家成员间的特殊关系, 通过耳濡目染,言传身教,能
直接、 更有效地起到学校教育所难以起到的作用, 从反面看, 有的孩子失学、 辍学, 或经商,
或流浪, 多是父母未尽到责任, 未承担起教育的义务所致。 青少年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
由于家庭教育不力。
3、 安宁归宿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