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与验收规程》是中国电力行业针对火力发电建设工程的一项重要标准,旨在规范从机组试运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率。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项目,对于300MW以下的项目,可以作为参考依据。
规程的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 **范畴**:规定了火力发电建设工程从启动试运到验收的基本要求和流程,涵盖单机试运、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交接验收和考核期,以及最终的竣工验收。
2. **总则**:明确了在机组移交生产之前,必须完成一系列试运和质量验收,包括单机试运、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经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后,机组即可正式移交生产。此外,还强调了试运验收和竣工验收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行业规定。
3. **机组试运与交接验收**:
- **通则**:规定了试运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 **机组试运的组织与职责分工**:明确了试运过程中的组织结构和各部门的职责,确保试运工作有序进行。
- **分部试运阶段**:详述了对各个设备和系统的独立试运要求和步骤。
- **整套启动试运阶段**:涵盖了整个发电机组的联合运行测试,包括启动、调试和性能验证。
- **机组的交接验收**:规定了机组完成试运后,正式移交给生产方的验收程序。
- **特别情形说明**:对于特殊情况下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了说明。
4. **机组的考核期**:规定了机组在投入生产后的一段考核时间,用于评估其长期运行性能和稳定性。
5.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进行的最终验收,包括对工程整体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附录部分提供了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设备或系统代保管交接签证表和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等实用工具,便于执行和记录。
本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升火力发电建设工程的标准化水平,降低工程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保障了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公众安全。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这样的标准将继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行业发展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