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针对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井下电气焊操作的安全规范,旨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以下是对该措施的详细解读:
1. **作业审批与监督**:电气焊作业需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由专职瓦检员、安监员现场监督,确保作业符合规定。每个班次只允许一处进行电气焊作业。
2. **设备维修**:可拆装的设备和部件必须升井维修,不允许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以降低安全隐患。
3. **作业地点选择**:若条件允许,电气焊作业应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特殊情况如在综采工作面和回风巷内作业需采取特殊安全措施。
4. **措施审批**: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须经机电、通风、安监、调度和监理等部门审核,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5. **作业人员资质**:所有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此类作业。
6. **作业前准备**:作业前,现场负责人需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已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确认。同时,需提前向调度室登记,确保设备设施的协调。
7. **现场管理**:作业人员需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任何人员、时间和地点的变化都需重新审批。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和灭火砂。
8. **气体监测与安全监控**:瓦斯检查员全程监测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安全值时立即停止作业。安监员监督现场安全,携带火种人员需向井口检身人员报告火种使用情况。
9. **禁止作业条件**:不得在压力容器、带电设备、运转中的机器上或可能导致危险的环境中进行电气焊。
10. **个人防护与监护**:焊工应穿干燥工作服和绝缘鞋,作业中有专人监护,禁止将泄漏乙炔气的工具带入设备或容器内。
11. **设备工具要求**:电气焊设备必须完好且绝缘良好,焊机外壳接地,作业中采用双线作业。
12. **火星控制与现场清理**:设置防火设施,及时熄灭火星,作业完毕后彻底清理现场,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才可离开。
13. **设备管理**:作业结束后,所有设备和工具应及时回收至地面,不允许在井下存放。
14. **特定区域作业**:地面的某些地点,如井口房、煤仓等,电气焊作业视为井下作业,需严格遵循安全规定。
15. **文档管理**: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应按照统一格式编写,并存档备查。
16. **违规处罚**:违反制度的作业将被制止,并依据《李家壕煤矿安全处罚管理措施》进行处罚。
这些措施全面覆盖了电气焊作业的各个环节,确保了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矿井的稳定运行。通过严格的审批制度、人员资质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井下电气焊作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