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监理规程》是上海市建设行业的一项重要规范,旨在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行为,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该规程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主编,于2008年4月1日开始实施,编号为DGJ08-2035-2008J11166-2008。规程的制定遵循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现行法规,以提高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效性和规范化。
规程分为8个章节,详细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1. **总则**:明确了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强调了工程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以及实施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术语**:定义了规程中涉及的专业术语,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3. **基本规定**:规定了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和工作要求。
4. **安全监理责任及工作保障体系**:详细阐述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以及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职责,包括如何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理的工作保障体系。
5. **安全监理主要内容**:分别列举了安全监理在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核查大型设备验收等。
6. **安全监理策划**:详细说明了如何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为实际操作提供指导。
7. **安全监理实施**:规定了安全监理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如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大型设备验收的核查等。
8.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对安全监理过程中的资料管理提出了要求,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各相关单位在执行规程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或有建议,可以向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反馈。规程的实施有助于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总体管理,提升安全监理的效率和效果,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