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历史排水户接入城市排水管网业务办理指引知识点解析
#### 一、背景与目的
《广州市历史排水户接入城市排水管网业务办理指引》的发布旨在贯彻执行《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穗府〔2008〕52号)的精神,规范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公共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通过制定详细的管理指引,确保历史排水户能够及时、合规地接入城市排水管网。
#### 二、适用范围与定义
- **历史排水户**: 指属于整治范围内的整治对象,包括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业、餐饮服务、医疗卫生、房地产开发、仓储运输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并且已投入使用的。
- **重点排水户**: 指排放污水可能对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排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医疗、养殖场、屠宰场及肉菜市场、污水处理厂、垃圾或废品站场、实验室、洗车业以及其他重点工业企业。
#### 三、接入原则
历史排水户接入城市排水管网需满足以下原则:
1. **位于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覆盖范围内**。
2. **排水量不超过周边现状公共管网可接纳水量**。
3. **排放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99)等相关标准和规定**。
4. **内部排水体制实现雨污分流**。对于无法完成内部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整改的历史排水户,可以申请临时排水许可证,在完成整改后申请正式的排水许可证。
#### 四、管理程序
- 对于目前排水口未接入公共排水设施、直接向江河湖泊排放的排水户,需要先获取广州市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入意见,然后依次办理广州市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批准、广州市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已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的排水户可以直接申请广州市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批准及广州市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五、相关要求
- **排水接驳图**: 必须包含从水质检测井到接驳井的相关信息,并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 **检测资料**: 重点历史产业企业排水户需提供在线检测装置验收资料;其他重点排水户需提供检测能力和检测制度的认可文件。
- **水质检测**: 包括常规项目和选测项目。常规项目包括温度、pH值、BOD5、COD、SS、LAS、氨氮、油脂、磷酸盐等;选测项目则根据产业企业的排水性质确定,如重金属含量等。
#### 六、申请表格
- **广州市城市排水设施接入申请表**
- **广州市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批准申请表**
- **广州市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表**
#### 七、总结
《广州市历史排水户接入城市排水管网业务办理指引》通过明确具体的管理原则、程序和要求,为广州市内各类排水户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支持,有助于提高城市的污水处理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该指引的实施不仅有利于规范排水行为,还能够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