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及工程施工事故案例】
本案例讨论了两个与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相关的事故,涉及新奥燃气公司的两个项目。2005年2月13日发生在长沙湘江大道的燃气爆燃事故,其次是在2007年1月24日的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局燃气工程事故。
一、长沙新奥“2.13”湘江大道爆燃事故
1. 事故经过:凌晨6点左右,湘江大道多处下水井和电力井井盖被掀开,沿线居民门面玻璃破碎,无人员伤亡,导致近3000户居民停气。
2. 主要原因:
- 直接原因:焊缝开裂,巡线不到位。
- 间接原因:连日阴雨引起地势下沉,管顶回填土中含有大麻石。
3. 经济损失与人员伤害: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5万元。
4. 事故性质与责任:认定为较大事故,原长沙市燃气工程公司和长沙市政工程监理公司为主要责任方,运行管理部承担次要责任。
5. 事故处理:涉及的部门和人员都受到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如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质量安全部主任等。
二、长沙新奥“1.24”省国土资源规划局燃气工程事故
1. 事故经过:芙蓉路省国土资规局院内PE63中压管热熔焊口断开,燃气大量泄漏,经过紧急抢修恢复正常供气。
2. 主要原因:
- 焊接错误:PE63管与阀门之间的热熔焊接不符合规范。
- 监理与管理问题:监理和现场管理员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
3. 经济损失与人员伤害:直接经济损失200元,无人员伤亡。
这两个案例揭示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规范执行、监督和管理责任。热熔焊接的误操作、巡线不力、地质变化未被充分考虑、监理职责缺失等都是导致事故的关键因素。为了预防类似事故,改进措施包括加强巡线计划和监管,提升施工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以及确保工程监理的有效执行。同时,也需要对巡线员提供必要的设备支持和培训,以提高对潜在风险的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