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是针对城镇燃气设施的管理和应急处理的重要规范,旨在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本规程适用于设计压力不超过4.0MPa的城镇燃气设施,包括管道、场站、调压计量设施、用户设施、用气设备和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等。对于城镇燃气的汽车加气站,此规程不适用。
规程强调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立专门的运行、维护和抢修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并24小时提供报修服务和抢修值班。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规程中定义了几个关键术语,如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包括供应企业和自管单位,燃气设施涵盖储运、应用的各类设施,运行涉及日常的巡查、操作和记录,维护和抢修则是在预防事故和应对紧急情况下的作业。此外,规程还规定了降低压力作业、切断气源作业、明火作业、安全作业区和隔离控制区的定义,明确了燃气置换、吹扫、个人防护装备、监控和保护、管道开口及封堵等操作要求。
在运行与维护方面,城镇燃气供应单位需要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故障维修、设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响应计划等。同时,规程还规定了在进行各项作业时的安全措施,例如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在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中采取监督和保护措施。
此外,规程还涉及到燃气设施的投产或维修前的清洗、排放、吹扫等预处理工作,以确保设施内部的安全。封堵技术的运用则是为了在不中断管道内介质流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作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导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维护和抢修的基石,通过明确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管理措施,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