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中国烟草辽宁进出口公司
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更好地通过培训开发员工潜力、提高工作绩效、传播企业文化、促进员工
职业化,组织建立中国烟草辽宁进出口公司内部的高素质稳定的讲师队伍,明确
内部培训讲师的职责、权利、任职资格、考核办法、报酬待遇,形成规范化的培
训讲师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烟草辽宁进出口公司评定的所有内部培训讲师。
3 内部讲师定义和权责
3.1 定义
内部讲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事监察办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
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内部讲师根据行业背景、专业知识、授课技巧等方面的综合评定分为三级,
分别为高级讲师、中级讲师、初级讲师。
3.2 内部讲师基本条件
1)热爱兼职教育事业,愿意从事公司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具有一定的培训
教学工作经验,能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开展培训工作;
2)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
3)较好的汉语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满足在公司承担培训教学任务的要求。
3.3 内部讲师来源
1)各级部门负责人皆负担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讲师的主要承担者。
2)技术部门的优秀骨干、尖子或职能部门的优秀专业人员是员工业务培训
的主要讲师来源。
3)特殊优秀专业员工,或曾经从事教学或具有教学能力的员工。
4)烟叶经营部、卷烟进口部必须至少有一位内部培训讲师。
3.4 内讲师选拔程序
1)由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
荐)表》后,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报人事监察办审核。
2)人事监察办收到《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根据各部门人员数
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部门协商,初步确定内部
讲师名单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3)评定合格者,由人事监察办颁发内训师上岗证。
3.5 内部讲师职责
1)配合人事监察办开展培训工作;
2)开发培训课题,撰写讲义,参与公司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定期
改进以上资料;
3)完成公司部署的年度教学计划,积极参加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
培训活动;
4)兼职讲师需将自己的 PPT 教材和教学大纲送交人事监察办备案,并负责
内容的优化、资料的收集及教学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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