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月(中国)网络有限公司
HTTP://www.CyWeb.Cn
虚
拟
主
机
协
议
尘月(中国)网络有限公司 制定
虚拟主机租用协议
甲方:租用虚拟主机的用户
乙方:尘月(中国)网络有限公司
一、合作事项
乙方为甲方提供在国际互联网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万维网服务器,简
称虚拟主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 FTP 帐号和口令,自行管理服务器上所开设的虚拟空
间,并利用虚拟空间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以及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
放置结构等。
2.甲方可运用编程语言编写 CGI 等程序。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
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
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对其经营行为和
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乙方造成的
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注意:若甲方的网站出现被公安机关认定的有害信息的,乙方在接到公安机关
的通知后,不必事先通知甲方,可暂时关闭甲方的虚拟主机,然后通知甲方删除,
在甲方删除有害信息后开通虚拟主机,暂停期间计入乙方的服务时间。
2.甲方开通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留言板、聊天室服务时应严
格遵守乙方公布的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在开通前通过电子邮件及传真向乙方提
供明确的管理责任人及具体有效的姓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地址,按乙
方要求设置相应的目录和路径,建立建全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等。乙方对上述信息审核通过后为甲方开通相应服务。
3.甲方不得自己或允许他人进行下列行为:
①.利用乙方提供的虚拟主机服务、服务器和技术支持散布大量不受欢迎或未
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等 SPAM,也不得 散发包含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的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②.通过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或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等 SPAM 为自己开
设于乙方虚拟主机服务器上的网站进行宣传、介绍或招揽业务,无论这些大量不受
欢迎的或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等 SPAM 是否利用乙方服务器发出;
③. 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 WEB 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如聊天
室、广告交换、在线游戏(社区)等),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 资源,给
乙方或乙方其他用户的网络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
服务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乙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乙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
及乙方内部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乙方服务器或者乙方的其他用户网站所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