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平安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
并认真做好食品平安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
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平安事故造成
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食品平安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
染等源于食物,对人体安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在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
门报告食品平安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平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平安
事故造成的食品平安问题进展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平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
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平安事故中对食品平安等问题进展统筹
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平安事故后负责配
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展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200
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 48 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平安生产工作,如出
现食品平安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展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
处置所涉及的不平安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