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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D防护管理规定090311借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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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D防护管理规定090311借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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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D防护管理规定
文 件 编 号 : SP-57 版 本: B 页 码:
1 OF 24
文 件 修 订 简 历
版本 内 容 简 述 制/ 修订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A
B
第一次发行
将《电子产品制造防静电系统测试方法》及《人
员进入 EPA前静电检测及 ESD防护管理基准》文
件内容纳入,减少文件数量。
相 关 部 门 会 签(★标注 )
★SMT事业部 ★品控本部 营 业 部
★EMS事业部 ★液 模 部 ★资 材 部
★BRK事业部 ★生 技 课 ★总 务 部
★MOU事业部 ★物 流 课 财 务 部
ESD防护管理规定
文 件 编 号 : SP-57 版 本: B 页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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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
本文件目的是建立 ESD 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 以减少 ESD 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所造成的
损坏。本文件提供的行政要求和技术要求, 是广州番禺旭东阪田电子有限公司建立、 实施
和维护 ESD 控制体系的基本指导。
2、范围 :
2.1 本规定适用于广州番禺旭东阪田电子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相关区域 (如 IQC 检查区、电子部品
仓库、 SMT、EMS 制造、液模部、 BRK PCBA 生产及组装等相关区域 )。
2.2 各部门应将本文件中提到的要求看成是 ESD 敏感器件、材料操作指引的一部分,通过本文
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来指导 ESD 相关的员工培训和符合性验证,并建立相关的技术规范。
由于本文件提供的只是原则性的 ESD 防护要求,各部门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建立适合自
己的具体程序。
2.3 当客户另有明确的要求 ,则优先考虑客户要求。
3、技术依据:
本文件以 ANSI/ESD S20.20 标准为基准,执行公布实施的最新版该标准的相关要求。
鉴于本公司目前尚未购买安装和使用手腕带监测仪,标准中的 6.2.2.2 中有关手腕带监测
仪的内容不适用本公司,因此暂不执行,其余条款遵照执行。
此外 IEC61340-5-1 最新版及其欧洲转化标准 EN61340-5-1,在本公司同样有效, 相关要求
同样予以考虑。
本文件主要参考标准如下:
1) Protection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arts, Assemblies and Equipment ANSI/ESD
S20.20-2007
2) Protection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arts, Assemblies and Equipment ANSI/ESD
S20.20-2007
3 ) EN61340-5-1 TR2 Electrostatics—Part 5-1: Protection of electronic devices from
electrostatic phenomena — General requirements
4 ) EN61340-5-1 TR2 Electrostatics—Part 5-2 : Protection of electronic devices from
electrostatic phenomena — User Guide
5)Glossary ESD ADV1.0
6)Packaging Materials for ESD Sensitive Items: ANSI/ESD S541
7)ESD Handbook ESD TR20.20
4、定义 :
本文件中的名词定义参见 ESD ADV1.0-2003。
ESD防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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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静电 :物体表面过剩或不足的静止的电荷 。
4.2 静电场 :静电在其周围形成的电场 。
4.3 静电放电 :即 ESD(ElectroStatic Discharge),两个具有不同静电电位的物体,由于直接接触
或静电场感应引起两物体间的静电电荷的转移。 静电电场的能量达到一定程度后, 击穿其间
介质而进行放电的现象就是静电放电。
4.4 静电敏感度 :元器件所能承受的静电放电电压。
4.5 静电放电敏感器件 (ESDS):对静电放电敏感的器件 。
4.6 接地 :电气连接到能供给或接受大量电荷的物体 ,如大地等。
4.7 中和 :利用异性电荷使静电消失。
4.8 防静电工作区 :即 EPA(ElectroStatic Protected Area),配备各种防静电设备和器材,能限制
静电电位,具有明确的区域界限和专门标记的适于从事静电防护操作的工作场地。
4.9 抗静电材料: 抑制静电产生的材料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抗静电材料产生的静电电压不应该超
过 100V。
4.10 导电材料 :材料表面电阻率< 1×10
5
欧姆/□或体积电阻小于 1×10
4
欧姆厘米的材料,注意
导电材料摩擦电压不一定低。
4.11 绝缘材料 :表面电阻率每平方米> 1×10
12
欧姆 /□的材料。
4.12 静电消散材料 :表面电阻率在 1×10
5
欧姆/□与< 1×10
11
欧姆 /□间的材料。
4.13 表面电阻率 :指材料长宽相等的材料的电阻。
4.14 静电防护工作面 :到地电阻< 1×10
9
欧姆的桌面或其它表面。
4.15 防静电包装 :能够提供静电防护且限制潜在静电释放到产品破坏水平的包装系统。
4.16 HBM人体放电模型 :指由于活动使人产生静电,这电荷通过手指或其他部位向接地的器
件放电。
5、个人安全:
执行 ESD 的相关操作,可能会导致员工处于有害的电气环境中,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
关的安全法规执行, 对设备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对员工进行减少电气危害的相关训练
以保证员工处于安全的操作环境中。
6、职责与权限 :
本公司确定和授权以下人员负责 ESD 的相关工作:
6.1 ESD 主席:
负责 ESD S20.20认证项目的抉择,任命 ESD 推行组长,针对 ESD 改善遇到的重大问题
与公司高层进行沟通。
6.2 ESD 协管员:
A、保证 ESD 程序持续符合整个组织规定的要求,以及保持与新的技术、工艺及程序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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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负责 ESD S20.20体系认证及组织 ESD 控制小组进行定期的内、外审。
C、评审并批准新材料和设备以确保满足 ESD 要求,管理已核准的 ESD 材料和设备列表。
D、提供 ESD 方面的咨询,认可 ESD 培训讲师和批准 ESD 培训教材。
E、对 ESD 防护用品来料进行管理,推动 ESD 防护用品来料异常的改善。
F、负责认定及考核 ESD 防护用品来料供应商及与供应商签订质保协议 , 必要时按质保协议
要求对供应商进行索赔。
G、协调各部门 ESD 改善情况,与外部进行沟通,向 ESD 主席进行 ESD 防护情况汇报。
6.3 ESD 防护担当:
在所有的 EPA都要有 ESD防护担当,负责所在区域所有与静电敏感器件保护相关事宜和 ESD
文件(包括本文件)的实施:
A、制定所有认可的 ESD 设施和用品的清单。
B、确保所辖区域内的员工得到有效的培训。
C、确保所辖区域内的员工能够得到本文件或按照本文件所制定的指引。
D、管理 ESD 防护用品的检测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推动改善。
E、监控 ESD 防护用品来料质量并及时反馈相关人员改善,定期对来料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F、与供应商联络,传递我司 ESD 防护的进展和要求。
G、处理供应商不符合 ESD 防护的来料或包装。
H、接受客户有关 ESD 防护的要求和投诉。
I、向客户传递我司 ESD 信息。
6.4 ESD 防护用品监测担当:
ESD 防护担当可同时担当 ESD 防护用品监测工作,亦可分开。主要职责:
A、定期监测生产线、货架、工作台、地板、相关设备等的接地情况。
B、定期监测 /检查 EPA 人员静电防护措施的情况。
C、定期监测 ESD 防护用品和材料的情况。
D、检查并维护 ESD 测量设备,以保证其功能正常。
7 静电敏感度确认要求:
7.1 本文件定义静电放电敏感度超过 HBM2 级(即抗静电压低于 4000V)的敏感器件及含有
敏感器件的线路板都应采取本程序进行 ESD 控制。
7.2 EMS 工程技术部应按照 HBM 模型,对公司的 ESD 敏感器件建立敏感器件清单(见附件
1),并保持适时更新。
7.3 敏感度确认的来源可考虑从设计、供应商、可靠性试验中获取。
8 ESD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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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SD 培训的内容:
8.1.1 所有 EPA 工作区的员工都要接受与工作相关的 ESD 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A、包含静电如何产生及危害性在内的 ESD 基础知识;
B、包括敏感器件辨认、如何进行敏感器件取放和操作在内的 ESD 防护知识;
C、包括自己本岗位可能会使用到的防静电设施和用品使用在内的防护用品使用培训;
D、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使用前的培训;
E、安全规则和操作的培训;
F、本文件及相关引用文件的内容和工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8.1.2 从事 ESD 管理、监测和审核工作的人员除上条内容外,还须进行 ESD 管理、监测和
审核等相关技巧的培训。
8.2 再培训制度:
所有接触 ESD 产品的人员培训后经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以下情况的相关人员须再培训:
A、未通过考核;
B、采取了新的 ESD 技术;
C、培训时间已超过 12 个月或中断工作 4 个月以上。
8.3 ESD 培训材料与培训讲师:
8.3.1 培训教材须得到 ESD 协管员的认可;
8.3.2 培训教师需要有能够示范性地证明自己精通 ESD 控制的要求;
8.3.3 ESD 培训人员的资格由 ESD 协管员确认。
8.4 培训记录:
8.4.1 培训记录可包括:签到表、考试试卷、教材、上岗证等;
8.4.2 培训记录需要按照《记录控制规定》进行保管。每人的培训记录都要保存,包括培训
日期、培训时间长短、培训内容、培训者姓名等,记录至少要保存 2 年以上。
8.5 培训的一般或其它要求(如新进人员的 ESD 培训)参考公司文件 SP-04《职员教育培训
管理规定》的要求。
9 ESD符合性验证:
9.1 ESD 防护设施和用品的采购、安装和启用:
9.1.1 所选用和采购的 ESD 防护设施和用品必须符合和满足本文件的技术要求;
9.1.2 防静电地面等 ESD 防护工程在交付使用前须确认其符合本文件的技术要求,并能够
正常使用;
9.1.3 ESD防护设施或 ESD防护工程在翻新 /修补后须重新确认其防静电性能后再投入使用;
9.1.4 购买后,使用中的防护产品在其寿命期间应确保符合本文件及相关 ESD 指引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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