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安全托管及再次交付协议的贷款协议
此协议由 Aus-Asia Global Resources 有限公司(授予人 /借款方)及
(受让人 /贷款方) 于 年 月 日签订并生效,内容如下:
鉴于,受让人筹建由 ___________银行发行的定期存款( “抵押证券 ”),且愿意将
将此抵押证券告知授予人,以确保贷款符合此协议条款及条件 ;
鉴于,受让人愿意遵守此协议中抵押证券的托管条款及条件 ;
鉴于,授予人愿意根据此协议条款及条件借款给受让人。
鉴于该等共同约定、陈述、保证和协议,及其他有效的有价约因 /有效对价,现
各方达成协议如下。
1. 安全性
受让人为授予人封锁抵押证券时,确保本协议下贷款安全性,遵循条件如下:
a. 不可转让,限制及支配;
b. 安全托管期限: 12 个月;
c. 受让人委托授予人全权处理贷款事宜。
2. 条款
a. 根据本协议,贷款总额应为人民币十二亿元。
b. 贷款发放后 12 个月内支付贷款总额 10%的年利率。
c. 贷款总额的 2%为管理费, 由受让人每次从授予人处接收资金时支付。 受让人
在此委托授予人向附件 B 中所列的任何 /或所有方直接支付此费, 不可撤销(明
确支付时间)。
d. 根据本协议,授予人向受让人的( “长期 ”)贷款期限为本协议之日起 12 个月
内完成。
e. 授予人接受的贷款还款期为本协议中相同条款和条件下的 3 年。若受让人需
延长还款期,在任何情况下,最长期限可延长至 5 年 1 个月。
f. 授予人将于承诺期限内发放资金。 当封锁的抵押证券成功抵押后, 通过 TT 电
汇将第一期资金: 贷款总额的 30%,60 天内汇入受让人指定的香港银行账户中。
并根据受让人的用款计划发放第二期资金。 本协议下发放的每期资金总额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