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劳动
安全、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培训。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
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专业资格。
(三)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
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四)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妇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第四条 工资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定额
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乙方所在岗位及
岗位对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实际工作贡献等确定,并按工作责
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由甲方自主确定津贴的分配。
(三)甲方根据单位经济社会效益和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贡献制订有关规定给予
乙方奖励。
(四)双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的规定,按
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为
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