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是针对全面提升镇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旨在动员全体干部群众共同参与,解决各类环境问题。方案强调了以下几个核心知识点:
1. **全员参与,深入一线**:由镇党政领导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下沉至一线,广泛动员村组干部和群众,对关键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河流沟渠、集镇村庄、工矿企业等,以实现问题的无死角发现。
2. **问题导向与整改机制**: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将被梳理并建立清单,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个人、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 **现场监督与真实反馈**:成立督查组进行复核检查,现场督办,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所有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以此推动整治工作的有效执行。
4. **严肃追责,倒逼落实**:对于不重视、行动不积极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以此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5. **“十一走行动”**:这是发现问题的关键手段,涵盖河流渠道、集镇村庄、工矿企业等多个领域,通过对这些区域的细致巡查,找出潜在的环境问题,如污染排放、垃圾堆积等。
6. **“四治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内圈问题主动整治和外围问题属地整治的策略,要求各责任主体明确整改目标,按时限完成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该方案旨在通过全面排查、精准整治,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其实施需要各部门、各层面的紧密配合,确保环境问题的发现与整治工作同步推进,最终实现环境质量的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