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及授权,根据政府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有关工程
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的合同文件,对工程建设施工过程进
行监理服务。为完成 工程的目标控制,我们将科学规划并确定该
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三项控制的实施方案,利用我公司监理人员在工程建
设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为建设单位提供高智能的服务,以满足建设单位对
项目管理的需要,通过合理的目标规划,有效的动态控制,以及组织协调,合
同及信息管理,同各参建单位密切合作,最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二、监理工作依据和目标
1、监理依据
①《建筑法》;
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③《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 86 号);
④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等;
⑤《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⑥政府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⑦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
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
号)。
2、监理目标
通过监理工程师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监理,实施工程项目投资目标、进度
目标和质量目标的控制,用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手段,达到实际投资不突破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