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中的“以”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虚词,具有丰富的用法。它最早作为动词,表示“用”或“依据”的含义。在《说文解字》中,“以”被解释为“用也”,而在《经传释词》中则提到“以,与也”。动词“以”主要有两种基本意义:
1. 表示“用”或“依据”。如《论语·子路》中的“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这里的“以”表示“用”,意思是“虽然不重用我,但我还是要参与决策”。又如《左传·庄公十年》的“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以”在此表示“依据”,意味着无论大小案件,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2. 表示“认为”或“以为”。例如诸葛亮《出师表》中的“先帝不以臣卑鄙”,这里的“以”是“认为”的意思,表示先帝并不因为我地位低下而轻视我。再如《战国策·齐策一》中的“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X公”,这里的“以”译为“以为”,表示客人们认为我比X公更优秀。
除了作为动词,古汉语中的“以”还经常作为介词使用,其介词用法多样,主要包括:
1. 引进动作、行为所借助的工具、条件、身份等,通常译为“用”、“拿”、“凭”、“按照”或“凭……身份”。比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的“愿以十五城请易璧”,“以”在这里表示“用”,即用十五座城池换取宝玉。又如《资治通鉴·赤壁之战》的“余船以次俱进”,“以”译为“按照”,意味着船只按照顺序前进。
2. 引进时间或地点,相当于“在”或“从”。例如《史记·孟尝君列传》的“文以五月五日生”,“以”在此表示“在”,即孟尝君生于五月五日。再如《汉书·西南夷传》的“今以XX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以”表示“从”,说明从XX出发前往豫章的道路困难重重。
3. 引进动作的对象,常常将宾语提前,形成状中结构。如《史记·滑稽列传》的“复以弟子一人投河中”,这里的“以”引出动作的对象,表示“把弟子投入河中”。
4. 表示原因,可译为“因为”或“由于”。如汉语中的因果关系,可以用单句或复句来表达。当用单句表达时,如“汉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表示原因,意味着因为贿赂秦国的土地,所以封赏了那些策划的谋臣。
古汉语中的“以”字,其用法复杂且灵活,不仅在句子中起着连接和修饰的作用,而且承载着丰富的语义信息。理解和掌握“以”的各种用法,对于学习和理解古汉语至关重要。无论是动词还是介词,它都是古汉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古代文献的理解提供了关键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