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
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 p 各旗县
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正在陆续进行,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
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认
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
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健
康,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企业内部防控管理,落实健康教育、个人防护等防控制
度
(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企业认
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安
排,严格落实对复工复产人员的行为管控,加强返企职工的疫情防控
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企业的特点开
展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对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
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使复工人
员切实掌握相关防护技能,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
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
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与人交流保持 1
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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