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_Summary] 国轩高科 5 月 29 日公告,因引入大众中国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需要,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实际控制人李缜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晨与大众中国签署了《股东协议》;珠海国轩、李缜与大众中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与大众中国签署
了《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珠海国轩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4,899,599 股股份(占比 2.2%)、
李缜持有的 31568038 股股份(占比 2.8%)连同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按照约定协议转让给大众中国,股份转让价格
为每股 24.9 元,合计 1406044161.30 元。同时根据《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公司将向大众中国定向发行此次发行前国轩
高科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30%的股份。本次交易后,珠海国轩、李缜、李晨将合计持有公司 18.20%股权,大众中国持有
国轩高科 26.47%股权,但根据《股东协议》约定,大众中国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和股份转让涉及的公司相关股份均
登记至大众中国名下起 36 个月内或大众中国自行决定的更长期间内,其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表
决权,以使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股东方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因此本次交易完成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即
时发生变化。
同时国轩高科公布《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30,620.73 万元,且根据公
司与认购方大众中国的约定,认购方的认购总额不低于 600,000.00 万元,即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 60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国轩材料年产 30,000 吨
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