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进 5G 通信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XX 县推进 5G 通信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县 5G 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加快我县 5G 全面商
用步伐,坚定不移推动大数据战略行动,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 XX 县实际,特制定
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部门协同、市场参与”的原则,加快推进 5G 新型基
础设施建设,不断促进 5G 试验应用创新,深化 5G 场景融合应用,培育 5G 新产业新业态。到 2022
年,基本形成网络建设、融合应用、产业发展三位一体协同推进的 5G 发展总体格局。
2022 年,力争实现县城主城区 5G 网络连续覆盖和全面商用,5G 新型基础设施基本建成,5G 与
实体经济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实现融合应用。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 5G 网络建设统筹规划。统筹网络布局,兼顾 5G 与现有通信网络协调
发展,积极开展 5G 基站建站前与卫星地球站等其他无线电台(站)干扰协调。制定 5G 站址专项规划,
同步开展核心网、传输网、无线网、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六网会战”要求,将通信基础设施规划
设计纳入到相关工程建筑行业的强制标准中,实现建筑物与通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范畴,促进建筑、通信工
程的合理、有序衔接,使通信基础设施成为相关建筑物建设验收的必要组成部分。
(责任单位: 县工信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
XX 分公司、移动 XX 分公司、联通 XX 分公司、铁塔 XX 分公司、XX 广电网络 XX 分公司)
(二)全面开放各类社会公共资源。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旅游景区、
场馆等所属公共区域应当向电信运营企业、广电网络公司和铁塔公司等单位开放。开放市政路灯杆、
公安监控杆、交通信号杆、电力杆等杆塔资源,开放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景
区等公共区域,开放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商业楼宇、校园、新建住宅、
既有小区等业主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 2022 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函〔2022〕123 号)的规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