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麦精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液体麦精是一种食品工业原料,主要由啤酒大麦、啤酒麦芽和青稞经过一系列加工工艺,如筛选、粉碎、调浆、添加α-淀粉酶制剂、糖化、过滤、浓缩等步骤制成。本标准(Q/GSHL0004S-2019)旨在规范液体麦精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确保其食品安全性和质量。
1. **技术要求**
- **原料和辅料**:原料大麦应遵循GB/T 7416标准,青稞需符合GB/T 11760,麦芽应符合QB/T 1686。α-淀粉酶制剂需符合GB/T 24401。
- **感官要求**:液体麦精应呈淡褐色至褐色,具有浓郁纯净的麦芽香气,微甜无异味,组织形态为粘稠液体,无分层,且在正常视力下无可见外来杂质。
- **理化指标**:干物质含量为70%-80%,蛋白质含量不低于4.0%(干基计),还原糖(以葡萄糖计)30-50 g/100g,色度EBC值40-80,pH值不小于5.0。
2. **有害物质限量**
- **铅含量**:铅(Pb)的最大限量为0.4 mg/kg,检测依据为GB 5009.12。
3. **微生物限量**
- **菌落总数**:每克样品中的菌落总数不超过10,000 CFU,检测依据为GB 4789.2。
- **大肠菌群**:每克样品中大肠菌群数量限制在10 CFU以下,检测依据为GB 4789.3。
- **霉菌**:每克样品中霉菌数量不得超过50 CFU,检测依据为GB 4789.15。
- **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产品中不得检出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依据分别为GB 4789.4和GB 4789.10。
4. **其他引用标准**
- 本标准引用了多个食品安全和检验标准,如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4789系列(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等,确保了液体麦精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质量控制。
5. **包装、运输与贮存**
- 液体麦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食品接触用材料应符合GB 4806.7,同时需遵循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生产过程应遵循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产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参照JJF 107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参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相关法令。
通过这些严格的标准,液体麦精作为食品工业原料,能够确保其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品质稳定性,从而为下游食品生产提供可靠的原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