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菜(浆水)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浆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该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芹菜、莲花菜、圆根菜、山野菜(苦苣、蒲公英)为原料,经精选、清洗、漂烫,辅以小麦粉、玉米粉、食用盐,经腌渍后,添加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再经调配、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酸菜(浆水)。
该标准对酸菜(浆水)的产品分类进行了规定,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酸菜,另一类是浆水。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酸菜(浆水)的技术要求,包括原料和辅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和有害物质限量。
在原料和辅料要求方面,该标准规定了原料和辅料的质量要求,包括芹菜、莲花菜、苦苣、圆根菜、山野菜、生活饮用水、小麦粉、玉米粉、山梨酸钾和食用盐等的质量要求。
在感官要求方面,该标准规定了酸菜(浆水)的感官要求,包括色泽、滋味和气味、组织形态和杂质等方面的要求。
在理化指标方面,该标准规定了酸菜(浆水)的理化指标,包括固形物、总酸、山梨酸钾等方面的要求。
在有害物质限量方面,该标准规定了酸菜(浆水)的有害物质限量,包括铅、亚硝酸盐等方面的限量要求。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酸菜(浆水)的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包括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对酸菜(浆水)的生产和质量控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确保酸菜(浆水)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依据。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27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463 玉米粉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LY/T 1673 山野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技术要求:
4.1 原料和辅料要求
4.1.1 原料
芹菜、莲花菜、苦苣、圆根菜应新鲜、无污染、无腐烂变质、无干疤、无黑斑,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
山野菜(苦苣、蒲公英)应符合LY/T 1673的规定。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1.2 辅料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玉米粉应符合GB/T 10463的规定。
山梨酸钾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
食盐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酸菜 浆水
色泽 蔬菜呈发酵产品应有色泽,汁液呈半透明乳白色。 GB 2714
滋味和气味 汁液酸味纯正,具有本品特有的酸香味,菜酸味可口,无异味及杂质。 GB 2714
组织形态 液体,内有菜叶,无腐烂。 GB 2714
杂质 正常视力下未可见外来杂质。 GB 2714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浆水 酸菜
固形物a,g/100g ≥ 5 15 GB/T 10786
总酸(以乳酸计),g/100g ≥ 0.3 GB/T 12456
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kg ≤ 1.0 GB 5009.28
4.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 0.05 GB 5009.12
亚硝酸盐、硝酸盐 mg/kg ≤ 2.0 GB 50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