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
本规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 128-2009,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该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垃圾接收系统、垃圾焚烧锅炉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电气系统、热工仪表与自动化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残渣收运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化学监督、公用系统、劳动安全卫生防疫与消防等。
其中,第 2.1.4、2.3.3、3.1.3、3.1.4、3.3.2、3.3.3、4.1.1、4.1.3、11.3.2、11.3.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总则:本规程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适用标准等。
2. 一般规定:垃圾焚烧厂的运行管理、维护和安全要求,包括运行管理人员的职责、运行记录、设备维护保养、安全作业和劳动保护等要求。
3. 垃圾接收系统:垃圾接收系统的要求,包括垃圾接收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求等。
4. 垃圾焚烧锅炉系统:垃圾焚烧锅炉系统的要求,包括垃圾焚烧锅炉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求等。
5. 余热利用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的要求,包括余热利用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求等。
6. 电气系统:电气系统的要求,包括电气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求等。
7. 热工仪表与自动化系统:热工仪表与自动化系统的要求,包括热工仪表与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求等。
8. 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的要求,包括烟气净化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求等。
9. 残渣收运系统:残渣收运系统的要求,包括残渣收运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求等。
10. 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的要求,包括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求等。
11. 化学监督:化学监督的要求,包括化学监督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求等。
12. 公用系统:公用系统的要求,包括公用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求等。
13. 劳动安全卫生防疫与消防:劳动安全卫生防疫与消防的要求,包括劳动安全卫生防疫与消防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求等。
本规程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科学管理,保障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稳定运行,达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科学管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