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概述】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是针对律师和事务所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规范管理的规则。它旨在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以便于日后查询、使用和保管。该制度依据《律师法》、《档案法》及相关法规制定,结合事务所实际运营情况,涵盖了从档案的收集、整理到归档、保管等一系列流程。
【档案管理原则】
1. 真实记录原则:业务档案需真实反映律师的工作过程和结果,维护国家法律实施和委托人权益。
2. 纸电双轨制: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电子档案的管理将另行规定。
3. 按程序或时间顺序装订:材料按诉讼程序、非诉讼业务的进展或时间顺序排列。
4. 年度一案一卷:每个案件单独立卷,每年的档案独立编号。
5. 合办案件处理:多名律师共同承办的案件合并立卷,不同事务所合作的案件分别立卷。
6. 承办律师负责制:每卷档案由主办律师负责整理和保管。
7. 档案交接:律师离职时,须将经办业务档案交接完毕才能办理离职手续。
【归档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1. 风险告知书:律师在接受委托前,需向委托人提交诉讼风险告知书,并归档。
2. 收案登记与委托合同:经事务所利益冲突审查后,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由委托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3. 文件书写要求:所有材料使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书写,汉字采用简化字,要求整洁清晰。
4. 业务质量监督卡:业务完成后,委托人填写服务质量反馈,归档留存。
5. 整理与归档:案件结束后,律师应立即整理材料,补充遗漏,去除无关材料,卷宗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6. 材料副本或复印件:提交法院、仲裁机构的材料,应保存副本或复印件入档。
7. 档案排列:按照案卷封面、目录、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材料按时间顺序装订。
【各类案件档案内容】
1. 刑事卷:包括批办单、风险告知书、收费凭证、委托代理协议等。
2. 民事代理卷:包括批办单、风险告知书、委托代理协议、起诉书、判决书等。
3. 法律顾问卷:聘请协议、工作记录、收费凭证等。
4. 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批办单、风险告知书、代理意见、小结等。
5. 特殊类型案件:行政诉讼、经济诉讼、仲裁及涉外案件,参照相应类型排列。
【立卷编目和装订】
立卷编目要求明确,装订整齐,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档案,综合行政部有权退回重新整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卷应设定密级,并在档案封面上标注。所有这些规定确保了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的规范性,便于检索和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