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二 认识C语言常量和变量
一、命名标识符
1.标识符的概念
标识符是给程序中的变量名、数组名、自定义类型名(结构类
型,共用类型和枚举类型)、自定义函数、标号和文件等所起的名
字。简单的说,标识符是由系统指定或由程序设计者指定的名字
。
2.标识符的命名规则
(1) 字符规则:标识符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只能由字母、数字和下划
线组成的字符序列。
(2)长度规则:标识符长度随系统而异,在 TC V2.0 中,标识符的有效
长度为 1~32 个 字符,缺省值为 32。如果超长,则超长部分被舍
弃。Visual C++ 6.0 中没有限定标识符的 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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