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临床护士到急诊科、重症医学科轮训的规定 #### 一、目的意义 本规定的出台旨在加强对年轻护士的专业培养,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通过在急诊科及重症医学科进行轮训,使年轻护士能够熟练掌握危急重症患者的应急救治护理技能以及各类急救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此外,轮训还旨在培养护士们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升整个医院的服务质量和保障护理安全。 #### 二、参加范围及条件 1. **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护理小组成员**(除主持工作的护士长外)必须完成为期1-2个月的急诊科轮训。 2. **N1级和N2级临床护士**(非应急救治护理小组成员)在晋升中级职称之前,需在急诊科或重症医学科完成1-2个月的轮训。 3. **开设有专科重症监护病房的科室**(如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儿科等)的护士原则上以到急诊科轮训为主,如有特殊需求也可安排至重症医学科。 4. **部分特殊岗位**的护士是否参加轮训由护理部决定。 #### 三、轮转护士的选派 - 各科室需按照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向护理部提交轮训申请。 - 护理部会同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轮训计划并备案。 - 轮训护士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护理部批准。 #### 四、待遇 - 轮训期间,护士需服从轮训科室的统一管理和排班。 - 工资由原科室发放,夜班费由轮训科室发放。 - 绩效工资由护理部按照医院临床护士月平均绩效工资标准,结合轮训科室考核情况发放。 #### 五、具体要求 1. **轮训时间**:初始阶段主要安排1个月的轮训,后续根据实际需要和护理人力资源状况适时调整。 2. **轮训期间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学习或休假,特殊情况须经护理部、人事科同意,并报分管院长批准。若请假超过5天,轮训时间需相应延长。 3. **晋升条件**:参加急诊科或重症医学科轮训是晋升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轮训者不予聘任,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申请轮训。 4. **考核机制**: - 成立临床护士轮训考评工作小组及轮训培训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及考核工作。 - 培训计划应包含每周的具体安排,出科前进行理论与操作考核。 - 临床护士轮训考评工作小组参与出科前的考核监考,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关证书,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护理部审核后存档于人事科。 该规定旨在通过加强年轻护士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服务质量,同时确保医院护理工作的高效运行。对于参与轮训的护士来说,这不仅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也是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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